楊教授在專訪提到他研發出來的堆肥技術,可以利用一些設備和酵素,在一個小時左右便能完成堆肥,並且不會產生傳統堆肥過程中,發酵產生的「臭」水,以及不需要挪出空間當堆肥場所......等等優點。
聽起來無疑是一大福音,然而,仔細想想,農民有需要一小時就堆肥完成的「效率」嗎?3-4個月完成堆肥的時間,對一般小農來說,已經綽綽有餘,更何況只要操作得當,1-2個堆好也不是太大的問題。又,如果農民只是堆給自己使用,也不致有什麼空間上的浪費問題,堆個幾桶60公升的液態肥,稀釋百倍以上使用,可以用上幾個月甚至上年了。再者,堆肥過程產生的發酵水,根本上農民可以透過漏出、稀釋變成液態肥的方式,就不會有高濃度發酵水產生噁心異味的問題了,並且,農民堆肥在寬闊的田間,更不會有味道,也不會環境污染的問題。
因此,仔細想想楊教授的專訪會發現,他思考的路徑和直接服務對象,與其說是農民,不如說是肥料生產商。只有對肥料生產商來說,才有堆肥「效率」、「產量」和「環境污染」的問題。當然,若相對起慣行農法,市場上以「有機肥」取代「化學肥」當然是相對較好的。這方面決定是值得肯定的。
但從推動農民自行「堆肥」的另一個用意,乃是希望農民可以藉著恢復技能的過程,降低對市場的依賴,並在堆肥的過程中,重新建立農民與土地以及社區的關係。因此,從這個角度來說,如若我們把「堆肥」產業化、工業化,提高農民更方便夠得「有機肥」的路徑,終究來說,這仍然只是「延續」慣行農法的邏輯罷了,就達不到農民自行堆肥的另一個目的了。
P.S. 讀文此文,不妨再看看另外一部專訪,裡頭有拍攝到所謂「快速堆肥」的設備,看到這些生產堆肥的設備,就會明白這樣的「技術」終究是肥料商服務的技術。